裝配式建筑呈現蓬勃發展態勢
裝配式建筑的快速發展,起步于2016年。
2016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建設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積極穩妥推廣鋼結構建筑。”3月,裝配式建筑首次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要求“大力發展鋼結構和裝配式建筑,提高建筑工程標準和質量”。9月,李克強總理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隨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目標及八項任務。1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在上海召開全國裝配式建筑現場會,提出“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并明確了發展裝配式建筑必須抓好的七項工作。
2017年,裝配式建筑迎來持續聚焦、大力推廣的關鍵一年。
2017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再次重申“推動建造方式創新,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和鋼結構建筑。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3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十三五”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明確了“十三五”期間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為未來一段時間裝配式建筑的發展指明了方向。隨后,關于裝配式建筑的技術標準密集出臺。1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布了首批30個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分布在我國東、中、西部,裝配式建筑發展出現地域性特點;公布了195個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涉及27個省(區、市)和部分央企,產業類型涵蓋設計、生產、施工、裝備制造、運行維護和科技研發等全產業鏈。
去年年底,《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并在全國推廣,預示著裝配式建筑將迎來新的發展浪潮。
《標準》奠定進一步發展基礎
《標準》明確了“裝配率”概念。裝配率是指單體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體結構、圍護墻和內隔墻、裝修和設備管線等采用預制部品部件的綜合比例,可以綜合反映建筑的裝配化程度。此前,預制率、裝配率、預制裝配率、預制化率、標準層混凝土的預制率和結構構件的預制率等多種名稱都在使用,明確裝配率的概念,對今后裝配式建筑的發展大有裨益。
《標準》強調了“全裝修”概念。全裝修是指建筑的功能空間的固定面裝修和設備設施安裝全部完成,達到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基本要求。 《標準》要求裝配式建筑的建成品必須具備使用功能,不能毛坯交房。也就是說,是否采用全裝修,成了建筑是否為裝配式建筑的一項關鍵標準。
《標準》拓展了裝配率計算指標的范圍,包括主體結構、圍護墻和內隔墻、裝修和設備管線。例如,《標準》既包含承重結構構件和非承重構件,又包含裝修與設備管線,衡量豎向或水平構件的預制水平時,將用于連接作用的后澆部分混凝土一并計入了預制構件體積范疇。
《標準》以控制性指標明確了最低準入門檻,制定了“認定評價”與“等級評價”標準。衡量一幢建筑能否算裝配式建筑,最低標準是:主體結構部分的評價分值不低于20分、圍護墻和內隔墻部分的評價分值不低于10分、采用全裝修、裝配率不低于50%,這幾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裝配式建筑評價等級劃分為A級、AA級、AAA級。裝配率為60%~75%時,評價為A級裝配式建筑;裝配率為76%~90%時,評價為AA級裝配式建筑;裝配率為91%及以上時,評價為AAA級裝配式建筑。
在征求意見時,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相關負責人便表示,《標準》在項目成為裝配式建筑與具有評價等級之間留有一定空間,為地方政府制定獎勵政策提供了彈性范圍;其植根于構件層面,通過評價構件的總體預制水平,得到分項分值,形成相應的預制率數值,并不拘泥于結構形式,這為企業針對現實條件靈活變通提供了便利;其以裝配式建筑最終產品為標的,弱化過程中的實施手段,重在最終產品的裝配化程度考量,充分考慮到了當前各地區裝配式建筑發展存在的較大差異性。從《標準》的總體規定來看,國家在鼓勵各地區、企業因地制宜,采用自主研發、成熟引進相結合的方式發展裝配式建筑,行業企業應當一如既往地加大對技術體系和產品系統的開發投入,在發展質量上作好文章。
持續健康發展任重道遠
從裝配式建筑進入人們視野到形成如火如荼的大發展態勢,僅用了幾年時間。作為一項“國策”,發展裝配式建筑是國家推進城鎮化建設戰略中的重要一環,也是建筑業改革的重點內容之一。
黨的十九大在綠色生態發展、提高發展質量、優化產業結構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改革新時代,積極穩妥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提高建造質量、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將成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前10月,全國已落實新建裝配式建筑項目約1.27億平方米,2016年全國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為1.14億平方米,同比增長11.4%,占城鎮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為4.9%。未來幾年,我們無疑將看到更令人贊嘆的亮麗數據。
但是,也有人表示擔憂。發展裝配式建筑本身是一個系統性工程,相較于傳統現澆結構體系,裝配式建筑帶來了包括結構體系、生產方式和商業模式在內的一系列變化,它要求企業開發、設計、生產和裝修等整個產業鏈條必須都是完整的,這對于目前很多企業來說依然是一個不小的挑戰。而由于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自然環境差異較大,建筑形式、建造要求差異很大,“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裝配式建筑建造標準并不存在。而這,或許也正是《標準》重視結果、弱化過程的原因所在。
因此,專家建議,各個地區在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時,必須堅持“國際化視野”與“本土化發展”相結合,尊重科學、尊重市場,使其與經濟、社會、環境發展相協調。而未來裝配式建筑能夠發展到何種程度,不僅僅取決于標準的完善、技術的進步、管理的創新,更取決于整個建筑行業以什么樣的價值觀來理解裝配式建筑、取決于全社會對裝配式建筑有著怎樣的標準和品質要求。(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