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14時,上海市余姚路、膠州路一棟正在進行外立面墻壁施工的高層住宅腳手架忽然起火,此次事故已導致58人遇難,另有70余人受傷接受治療。失火大樓為節能減排改造工程,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國務院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認為這是一起因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所導致的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該發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這起事故暴露出五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后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后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已有13名涉案嫌疑人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