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國家標準《建筑機電工程抗震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8月4日,國務院公布《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全文,將于9月1日起施行。我國破壞性地震時有發生,建設工程抗震工作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近年來,在建設工程抗震的大領域下,建筑機電工程抗震的重要性也越來越受關注。我國地震大多是低烈度地震,雖然很多時候不會讓建筑結構“傷筋動骨”,但極有可能破壞內部的管線和機電設備,帶來的災難同樣不可忽視。因此,在要求建筑結構具有高性能抗震的基礎上,建筑機電設備的抗震也必須配套施行,抗震支架的使用在地震中將對機電設備起到重要的保護作用。
據北京中瑞電子系統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專業總工程師高欣介紹,2008年版《建筑抗震設計規范》中強制條文規定:非結構構件,包括建筑非結構構件和建筑附屬機電設備,自身及其與結構主體的連接,應進行抗震設計;2014年出臺的《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中強制條文規定: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該規范的出臺,把抗震支架的設置進一步明確強制運用于機電安裝工程中。”高欣說。
此外,2015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吊架通用技術條件》為城鎮建設行業產品標準。該標準為建筑機電工程抗震支架產品的設計、制造提供了依據,同時規定了產品滿足抗震支架設計需要進行的試驗、檢驗等要求。《建筑機電工程抗震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修訂了抗震支吊架的術語,并提出抗震支吊架在地震中應對建筑機電工程設施給予可靠保護,承受來自任意方向的地震作用。
“當前國家和社會對防震減災越來越重視,相關技術研究和行業產業發展在不斷進步,標準的制定也在與時俱進。”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建筑機電抗震分會會長秦永新表示,抗震支架行業從業人員應按照規范要求,在施工安裝前做好深化設計和力學驗算,充分考慮荷載對結構的影響;在成品出廠時應按照設計和力學驗算進行編碼,安裝時對照圖紙和編碼標識進行安裝,確保安裝質量。
作為抗震支架重要組成部分的緊固件,產品種類包括螺栓、索具、異形件、錨栓等50多個大類。在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形成了“前期原材料生產和改制,中期標準件冷鐓、熱打、鍛壓等產品成型,后期產品調質、表面處理、市場營銷、物流運輸等”完整的產業鏈條。建筑機電工程抗震產品是緊固件發展的新方向,永年區高度重視,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開發高精度、高性能、高質量的建筑機電工程抗震產品。
隨著國家相關標準和條例的出臺,抗震支架等建筑抗震產品在建設工程中的作用日益凸顯,未來抗震市場需求量巨大,迎來了新的發展階段。怎樣生產出既符合國家要求又符合市場需求的高質量產品,是企業需要共同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