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商報訊 9月25日,記者從重慶市政府網獲悉,《重慶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發布,《辦法》對我市海綿城市建設的規劃和用地管理、建設管理、運行維護以及監督管理提出了要求。據悉,到2020年,重慶城市建成區20%以上面積將達到海綿城市指標要求,到2030年,這一數字將達到80%以上。
什么是海綿城市?
實現“小雨不積水 大雨不內澇”
近年來,海綿城市作為城市建設的新概念被越來越多的城市所采納。那么,什么是“海綿城市”呢?
《辦法》指出,海綿城市是指在城市建設中,充分保護、修復和恢復城市水生態系統,統籌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城市雨水管渠系統、超標雨水排放系統,實現雨水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和利用,并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的城市開發建設方式。
《辦法》規定,“海綿”城市建設應遵循“規劃引領、生態優先,安全為重、因地制宜,統籌建設、分類實施,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原則,統籌建設城市雨水、污水系統,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的目標。
同時,《辦法》提出將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多渠道、多形式參與海綿城市項目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
據悉,海綿城市建設的綜合管理部門由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該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逐步建立區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確區域雨水排放路徑及總量,不得違規排放和超排。
海綿城市如何規劃建設?
新老城區規劃有別 不得大拆大建
在規劃方面,《辦法》指出,主城區和規劃常住人口較大(100萬人以上)的區縣城區可以分總規和控規兩階段開展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第一階段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目標分解到排水分區,第二階段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目標分解到控規地塊。
《辦法》提出,新城區(含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等)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老城區要結合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舊房改造、老舊小區有機更新,以解決內澇及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推進區域整體治理,避免大拆大建。
具體來看,推廣海綿型建筑與居住小區,要因地制宜采取屋頂綠化、雨水調蓄與收集利用、微地形改造等措施,提高建筑與小區的雨水積存和蓄滯能力。要推進海綿型道路與廣場建設,改變雨水快排、直排的傳統做法,采用適用于大坡度道路的低影響開發設施,增強道路綠化帶對雨水的消納功能。同時,要推廣海綿型公園和綠地,通過建設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人工濕地等措施,增強公園和綠地系統的城市海綿體功能。還要加強對城市坑塘、河湖、濕地等水體自然形態的保護和恢復。
海綿城市如何管理?
用大數據實現“智慧城建”
《辦法》提出,確保到2020年我市城市建成區20%以上面積達到海綿城市指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面積達到海綿城市指標要求。
此外,《辦法》要求區縣政府要建立雨水徑流水量水質監測系統、河湖水系水量水質監測系統、重要海綿城市設施運行情況監測系統、降雨及城市氣溫監測系統。值得一提的是,還要求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開展海綿城市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和環境績效的全過程綜合管理,實現“智慧水務”和“智慧城建”目標。
在海綿城市效果評定方面,《辦法》提出,對以海綿城市理念建設并通過竣工驗收達到海綿城市要求的居住小區實行星級評價制度。評價采取自愿申請原則,由重慶市海綿城市建設專家委員會按照我市相關評價標準對申報建筑小區的海綿城市建設效果進行評價并授予星級。